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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叶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自动化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09: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叶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自动化项目招标公

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叶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自动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自动化项目

2、采购编号:YZC2016-GB-14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资预算4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制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必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已备案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725日至2016729日(工作时间)。

2、地点: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叶县平安佳苑楼下)

3、发售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50元。

4、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出具公司缴纳的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819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祥和美景商务中心五楼)

    五、本次招标事项联系信息:

      招标人:叶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先生

        话:0375-8627511

      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67200

  联系人:梁女士 

        话:13781061975  0375-8661988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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