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宁阳县气象局综合改善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0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阳县气象局综合改善项目第一标段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气象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NY2016-0071-01

   2.2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城;

   2.3建设内容:变压器改造施工等;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通过电业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37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不得是同一人。

3.2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应缴纳中标价格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投标人需持下列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省外投标企业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高飞,0538-563702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宁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气象局

地址:宁阳县城

邮编:271400

联系人:杨海民

联系电话:0538-5355268

招标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段南侧金阳花园办公楼六楼

邮编:271400

项目经理:宁鑫

联系电话:0538-5634696

电子邮件:sd_jy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宁阳支行

    号:37001697008050149221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