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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燃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4 13: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燃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燃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6-0701-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白山二道白河镇

联系方式:贺兴新 0433-5310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 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标段:93#乙醇汽油约1105吨、97#乙醇汽油约60吨,共计采购约1165吨;计划投资约827万元;

二标段:0#柴油约1969吨,35#柴油约310吨,共计约2279吨;计划投资约2169万元;

2.2 交货期:按甲方实际要求时间供货。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合格标准。

2.4 供货地点:长白山北景区、西景区加油站。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品经营许可证》。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5)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燃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701-CG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燃油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一标段:93#乙醇汽油约1105吨、97#乙醇汽油约60吨,共计采购约1165吨;计划投资约827万元;

二标段:0#柴油约1969吨,35#柴油约310吨,共计约2279吨;计划投资约2169万元;

2.2 交货期:按甲方实际要求时间供货。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合格标准。

2.4 供货地点:长白山北景区、西景区加油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725日至 20167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注:如为“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换证后的一证即可。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819930 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白山二道白河镇

联系人: 贺兴新  

电  话: 0433-53105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燃油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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