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物院安防维保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2 22: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博物院委托,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建博物院安防维保项目[FJTH-16920160615]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TH-16920160615
2、项目名称:福建博物院安防维保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根据合同规定 | 170000 | |
合计: | 1700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B本安全合格证书。(6)、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准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和施工壹级资质证书”;(8)、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合格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9)、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投标邀请函第6点要求,提供下载打印网上CA报名的记录(若无需进行CA报名的项目,无需提供该记录)。注: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7月22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后并按“特别说明”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后须同时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806,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88号,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未办理报名手续及网上报名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
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07月22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1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2日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8月12日15:00:00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博物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联系人姓名: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375767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人姓名:
赖梅莲
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812
网址: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501014170012067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22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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