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移动公厕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公厕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移动公厕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FJHR20160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591-83701919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28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平潭县流水路
联系方式:林小姐 0591-888871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0591-8370191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公厕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
数量: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9)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10)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涉及到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条款格式及释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1.6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