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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5-7层实验室暖通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2 17: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5-7层实验室暖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126N32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5-7层实验室暖通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10.6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实验室类似项目(至少含实验室通风系统或设备等);(投标时提交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供应商有效的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供应商2014年至今完成过的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实验室类似项目(至少含实验室通风系统或设备)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7-232016-08-11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08-12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6-08-12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7-232016-07-29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

 

联系人:汤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 800-630-0080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75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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