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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2016)-污染源及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2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2016)-污染源及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2016)-污染源及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1641STC609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师艳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方式:高萌010-684592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师艳、张超、尹皓010-62688220、626863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

采购用途:自用

招标内容和数量:

招标内容

项目预算

(万元)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技术需求及数量

污染源及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1283.11572

136.9525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将合同设备全部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

采购人指定地点。

污染源及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数量27台/套,详细的设备名称、数量、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下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4)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应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且联合体的各方不能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6.95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述证照: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标书款如需开具发票,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xiesy@sinosteel.com)。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部分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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