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的委托对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台 | 350 | |
2 | 台 | 11 | |
3 | 8路采集工作站 | 台 | 18 |
4 | 台 | 2 | |
5 | 套 | 1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及评标方法
1.本项目概算投资金额为:150万元 (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5.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承诺书原件;
6.符合2015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国家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
GA/T 947.1-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A/T 947.2-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
GA/T 947.3-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3部分管理平台
GA/T 947.4-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4部分数据接口
7.提供公安部警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报告。
8.供应商必须进入2015年公安装备采购名录。参与制定GA/T947《单警执法记录仪及管理平台》的起草单位;
9.供应商必须是2015年公安部警用装备产品信息库生产厂家。
10.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外产品验收合格后质保三年的要求。
11.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名称或经营范围需体现 “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字样,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2.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7号楼三单元12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66号崆峒分局五楼小会议室。
2.开标日期:2016年8月10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
开户银行地址:城关区 平凉路396 号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ZZJXM(2016PL)HW-004-01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66号崆峒分局
邮 编:744000
联系人:李亮
代理机构: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744000
联系人:刘永军
座 机:0933-8691673
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