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标准化基层站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食品药品标准化基层站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管招采[2016]68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购置执法车辆12辆;购置执法装备一批;购置快检设备一批,详细技术参数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政府采购预算价(招标控制价)为:443万元
交货期: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三个包,其中:
包一:购置执法车辆;
包二:购置执法装备;
包三:购置快检设备;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可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可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仅限包一供应商提供);
5、所投产品须具有《特种设备形式试验合格证书》(须由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仅限包一供应商提供);
6、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且授权书须注明所授权投标的产品),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2、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7月22日~2016年07月28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不支持邮寄;
获取采购文件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③、近三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④、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度三个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⑨、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包二仅须提供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的投标产品授权书);
⑩、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仅限包一供应商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仅限包一供应商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可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投标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1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上官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0
网 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75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采购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