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涉县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BDL2016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彦荣
项目联系电话:0310-38321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涉县中医院
地址:涉县振兴路
联系方式:段彦荣 0310-38321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莉红 0310—3897171
代理机构地址: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A标段为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采购;B标段为电子胃镜、可视喉镜等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要求及数量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②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④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⑤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⑦开标时需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以上资质报名时持原件以备查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市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采购代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邯郸市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