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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7-22 07: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集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

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集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本公告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JLBW2016-0719HW

2、项目名称: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为:集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识制作安装采购,数量:1个,采购预算为:56万元。

注:上述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生产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7月22日至 2016 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金宇大路1555号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春鹏

联系电话:0435-63231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1555号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112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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