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草窝滩镇人民政府景泰县草窝滩镇龚家湾村道路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景泰县草窝滩镇龚家湾村道路硬化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润泽分公司受景泰县草窝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景泰县草窝滩镇龚家湾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景泰县草窝滩镇龚家湾村道路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JTZC-16097
三、项目联系人:王小燕 联系电话:1509579228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一)采购主要内容:硬化龚家湾村道路1.5公里,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3米,路面厚20厘米;
(二)预算价:45万元
(三)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见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五)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龚家湾村
(六)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事项:无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提供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七、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近一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前来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院内西一楼)携带装订成册报名资料进行报名登记,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拒绝接收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9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9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景泰县财政局院内西一楼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景泰县草窝滩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华新
联系电话:0943-5563008
地 址:景泰县草窝滩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润泽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小燕
联系电话:15095792281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东岗路2676号第2单元701室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润泽分公司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