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汉阳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
2015年汉阳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
依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的委托,就其2015年汉阳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BZLT-2016-HY-036
二、招标范围:2015年汉阳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26.06万元,招标控制价金额:人民币847.48065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三、工期:合同签定后150个日历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且需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书、劳务合同))。
5、投标人拟投标入本项目的五大员(五大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且需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书、劳务合同))。
6、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二年(14、15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7、2013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文件(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及验收报告)。
8、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项目经理本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且需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书、劳务合同));
(6)投标人拟投标入本项目的五大员(五大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且需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书、劳务合同));
(7)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二年(14、15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文件(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及验收报告);
(9)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应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证明文件,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8日每天9:30-16:3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027-8458844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
邮编:430015 联系人:胡佳康 联系电话:027-85492633
十一、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招标人)和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陈俊 投诉联系电话:027-84468813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