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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扬尘监管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1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扬尘监管平台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现就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扬尘监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扬尘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6]-203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A包:监控主体软件;B包:监控主平台硬件部分及环卫处监控子平台硬件部分;C包:环卫车监管硬件安装。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质保期: 1    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2、投标人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0721日至20160727(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时间需在有效期内)。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须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二份,现场审核以上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原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整,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 0811 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6 081109:00

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28258

联系地址:漯河市黄河路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联系地址: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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