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厨房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编号:HCDCZ2G2016012)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厨房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编号:HCDCZ2G2016012)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厨房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编号:HCDCZ2G2016012)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DCZ2G2016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078311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拱辰东路八巷19号
联系方式:黎老师 180783119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颖 联系电话: 0773-5636767 传真:0773-5632111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厨房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编号:HCDCZ2G2016012)招标公告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厨房设备(含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厨房设备(含安装)采购
二、项目编号:HCDCZ2G2016012
三、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厨房设备(含安装) | 1 | 批 | 厨房使用。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81.146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6年7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7月2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发售地点: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0773-5630101)。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应委派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的应携带相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拱辰东路八巷1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黎老师, 18078311968。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项目联系人:黄颖,联系电话: 0773-5636767,传真:0773-5632111。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1.14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5:51 至 2016年07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