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林业局高州市强台风“彩虹”林业救灾复产抚育项目招标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高州市林业局的委托,对高州市强台风“彩虹”林业救灾复产抚育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C16G06N2031
二、 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强台风“彩虹”林业救灾复产抚育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3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详见 招标文件”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投标人须具备丙级或以上的造林工程施工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满近6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证明;
5.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开具时间为报名期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项目负责人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
7、项目负责人证件;
8、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报名期内);
9、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满近6个月的单位购买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7、8、9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企业资质证书除外)。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8月1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07月21日至2016年07月27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高州市林业局 地址:高州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8-6676391
传真:0668-6676391 邮编:525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8-2881299
传真: 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668-2881799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