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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村庄粉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1 17: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沧州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村庄粉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村庄粉刷项目

项目编号:CZTD-201607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23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

联系方式:许先生 0317-53038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沧州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317-2023269

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浮阳南大道新闻大厦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村庄粉刷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村庄粉刷项目

项目编号:CZTD-20160706

招标人名称: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

招标人联系方式:许先生   0317-5303889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沧州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浮阳南大道新闻大厦302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2326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墙体粉刷

工期:2016年8月31日前完工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主要指标、参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且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6月份纳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6. 水泥提供市级(含市级)以上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腻子粉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墙涂料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建筑机械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商提供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7. 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同类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8. 要求投标人在沧州市区设有服务机构,且服务机构具备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服务协议。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区的除外)。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资质证书5. 财务审计报告6. 纳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凭证7.检验报告8.业绩证明材料9. 服务机构证明材料10.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沧州市浮阳南大道新闻大厦3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北京时间 9: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北京时间9:30分。

开标地点:沧州市民族会馆三楼小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7-2023269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且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有相关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6月份纳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凭证。6. 水泥提供市级(含市级)以上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腻子粉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墙涂料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建筑机械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商提供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7. 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同类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8. 要求投标人在沧州市区设有服务机构,且服务机构具备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服务协议。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区的除外)。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沧州市浮阳南大道新闻大厦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沧州市民族会馆三楼小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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