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吴忠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电路改造及内部粉刷和水暖管网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电路改造及内部粉刷和水暖管网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电路改造及内部粉刷和水暖管网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NCZ001263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利红 廖明杰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29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银川兴庆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秦发超 联系电话:0951-40781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吴利红 廖明杰 联系电话:0951-5672911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1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吴忠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电路改造及内部粉刷和水暖管网改造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七、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八、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要求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7、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复印件)。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项规定,本项目只允许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和二级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谢绝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特级企业投标。8、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地企业需一级)9、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261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nxzfcg.gov.cn/article.aspx?type=6&index=32456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www.nxzfcg.gov.cn/article.aspx?type=6&index=3245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以当地政策法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