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南雄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6-2020)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JHD1607CG0014SH)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南雄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6-2020)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SZJHD1607CG0014SH)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6-2020)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JHD1607CG0014SH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范围、规模
规划范围:南雄市域,总面积约2361.4平方公里。
具体工作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五.最高限价及成果交付工期: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投标上限价 | 项目完成期 |
1 | 南雄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6-2020)采购项目 | 1项 | 85万元 | 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完成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第④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4.出具由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7 月21日至2016年7 月 27 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路口良村综合商业楼906房)
3.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反面,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核查)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 月 11日上午(北京时间)9:00至9:30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 8 月 1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南雄市政府采购网和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咨询。
十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1- 38802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骆工
电话:0751-8200767
邮箱:31114313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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