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关于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pxzc-zx-201602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货物:台式电脑一批,打印机一批,LED屏一套;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年度的财务证明资料为准;依法纳税证明资料(提供完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费缴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业务发生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上述“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6年 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贸易广场天源路南头)。
招标文件的发售:同报名时间及地点,500元/份,不提供电子版。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9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5-7292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3722546 181039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