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年城市建设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城市建设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城市建设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2016HYZX07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培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刘培岩;0431-845324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群;0431-89618211-80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
一标段:2016年城市建设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
二标段:2016年城市建设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
三标段:2016年城市建设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三标段;
四标段:2016年城市建设与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四标段;
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招标范围:道路、方砖翻建,机切花岗石缘石、界石,雨水管线新建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计划工期: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10月31日,总工期7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 采购预算额:一标段:516.5457万元、二标段:503.0895万元、三标段:247.7140万元、四标段:785.6587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各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3.00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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