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2014、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2014、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舆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平舆县2014、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设备购置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2016-CG-G021-043
2.招标货物标段划分、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一标段 | 图书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 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二标段 | 实验实习设备(2014小学教学仪器) | ||||
三标段 | 实验实习设备(2014初中教学仪器) | ||||
四标段 | 实验实习设备(2015小学教学仪器) | ||||
五标段 | 实验实习设备(2015综合教学仪器) | ||||
六标段 | 体育器材 | ||||
七标段 | 食堂、饮水设备 | ||||
八标段 | 音美器材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标段: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图书采购项目(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3、投标人所提供的图书必须为河南省教育厅所发布的《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中的图书,否则将被拒绝付款(《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haedu.gov.cn/2014/08/19/1408442245106.html)。
3.4、投标人中标后,由采购人组织项目学校在《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中选择所需图书品种及复本量后再签订合同;要一次性选足图书总码洋(总码洋=实洋/中标折扣率);单一图书品种的复本量控制在小学10本、初中15本以内。
3.5、投标人需持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3.6、开标时须提供样书,详见招标文件。
二-五标段: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仪器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3、投标人必须按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产品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需持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六标段:
3.1、投标人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体育健身器材的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授权书。
3.2、投标人是生产商企业应提供质理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产品责任保险、公共责任保验、产品质量保险、意外伤害(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万元)。
3.3、投标人必须按技术参数表中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地埋篮球架、乒乓球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提供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及国体NSCC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必须按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产品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是外设点企业的须在河南省内或驻马店市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
3.6、投标人需持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七标段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食堂饮水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授权书。
3.2、投标人是生产商企业应提供质理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产品责任保险、公共责任保验、产品质量保险、意外伤害(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万元)。
3.3、投标人必须按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产品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是外设点企业的须在河南省内或驻马店市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
3.5、投标人需持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八标段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音美器材的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授权书。
3.2、投标人是生产商企业应提供质理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产品责任保险、公共责任保验、产品质量保险、意外伤害(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万元)
3.3、投标人必须按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产品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是外设点企业的须在河南省内或驻马店市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
3.5、投标人需持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注: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售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企业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4、报名及文件的发售
4.1、报名时间:2016年7月 21 日至2016年7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 ,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报名及文件获取地点: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资料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贰万元整、二标段贰万元整、三标段贰万元整、四标段贰万元整
五标段贰万元整、六标段叁万元整、七标段叁万元整、八标段伍万元整
(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 户 行: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17 2140 0000 0000 238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舆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96997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43966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