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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7: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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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

联系人: 胡主任            联系电话:15665299832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3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632-3567999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幸福社区41号楼

三、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ZZSTGPGK-2016-90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工程,工程位于枣庄市山亭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90000.00元(人民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部分。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项目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

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2016年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2016年 7月20日起至2016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幸福社区41号楼,购买采购文件前请先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图纸300;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2016年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6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恕不接受。

 八、开标日期:2016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府前东路6号)C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  0632-3567999  电子邮箱 :sdzzhw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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