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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59个行政村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塑胶草坪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7: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庄浪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庄浪县59个行政村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塑胶草坪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6362

    二、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庄浪县59个行政村幼儿园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2000平方米人工草坪材料供货、运输及铺设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县财政国库资金,预算总金额约168万元.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中标项目所有内容。

    4、招标范围:庄浪县59个行政村幼儿园院内塑胶草坪建设所含全部工程。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或经济组织。

    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工程的保修承诺原件及草坪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自本告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6721日至2016726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在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解放路工商银行五层)公开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开户许可证的副本原件、自本告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并提供以上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81609:3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天水市解放路工商银行五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庄浪县教育局

    联系人姓名:邵继斌   联系电话:0933-6621512

    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中心街19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解放路工商银行五层

    联系人姓名:杨俊成    联系电话:0938-6865080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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