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阜宁县2016年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安装、采购及其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2016年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安装、采购及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2016年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安装、采购及其服务
项目编号:FNCG[2016]11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2603209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阜宁城南新区香港路公安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60320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021800138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跃进花苑东门向南20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缓解阜宁县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拟对阜宁县境内开发区大道与香港路路口、开发区大道与城河路口、南京路与长春路路口及香港路与厦门路路口、厦门路与长春路路口、协鑫大道与串阳路路口、澳门路与扬州路路口、S329与S348南路路口及S329及阜羊线东路路口等16处增设红绿灯信号控制及电子警察系统,主要包括为实现增设红绿灯信号控制设施工程、信号控制前端设备及配套设施、增设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后台软硬件设备等。项目包括软件、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培训、后续服务及杆件、基础、施工、绿化恢复、管道铺设、电源接驳、光纤通信对接等其他所有必须项目。
对上述路段、路口增设的红绿灯信号控制、电子警察系统软硬件设备需无缝接入阜宁县公安局视频综合管理应用平台ivms-8200(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现有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上海智图)。包括提供中心所需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平台对接开发、并网运行等其他所有必须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2、供应商需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或二级(含)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及其以上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资格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还需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2016年1月至 2016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6个月养老保险需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2013年1月1日以来有承担过单项工程500万元(含)及以上同类型项目的施工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合同所示为准);7、供应商所选用产品必须在江苏省公安厅确定的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之列;8、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系统必须能无缝接入阜宁县公安局视频综合管理应用平台ivms-8200(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已建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信号控制系统(上海智图),并提供上述两家公司(或其分公司)出具的无缝接入技术承诺函,如投标人自建系统平台的,投标人必须承诺自建系统平台满足采购需求、且能整合现有的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等软硬件和免费建立系统平台的承诺函。9、供应商选用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产品经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10、供应商拟投设备(交通信号机、700万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前端控制主机)如非自己制造,需提供其生产厂家(总公司)或其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质保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的规定。12、招标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竞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审计局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投标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审计局大楼)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