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血站2016年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中心血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中心血站2016年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血站2016年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92-169BYDC204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4-83652965、836529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中心血站
地址:汕头市澄海路华新城西侧800米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4-82487318 传真:0754-82484438 邮编:515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林工 电话:0754-83652965、83652962 传真:0754-88781987 邮编:515000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汕头市中心血站2016年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2、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台/套 | 台/套 | 1 |
本次招标的货物可以是进口产品;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供货。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5.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国内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如是进口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进口注册证》;3.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标书发售处)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或转账(账户:44001651401053004501;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标厅;递交时间:2016年8月1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
附件一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汕检会[2013]1号文件要求,请投标人提供以下内容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
X X X X人民检察院:
现申请对 单位(个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
特此申请。
申请查询人:
年 月 日
备注:查询时间要求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年。
附件二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 ] 号
:
根据 申请,经查询,结果如下:
(单位/个人)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专用章)
年 月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