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柴油(石油制品)及供油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5: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3、报名方式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jy.com.cn)相应公告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指三照合一情况)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负责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货合作意向书【投标人应提供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三家公司之一的中标后供货合作意向书(包含双方供货价格)。(备注:若上述三公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可不提供该供货合作意向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jy.com.cn)相应公告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二包各8万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账 号:592080100100002615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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