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2016年碳汇造林(第二批)用苗招标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1607-202001-0002)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五华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五华县2016年碳汇造林(第二批)用苗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DQY16MZHG06120
二、项目名称:五华县2016年碳汇造林(第二批)用苗招标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0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2016年碳汇造林(第二批)用苗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五个工作日。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7月21日8:30起至2016年7月27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五华县林业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6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廖小姐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23126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