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天津港、黄骅港四座灯桩重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港、黄骅港四座灯桩重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港、黄骅港四座灯桩重建工程
项目编号:2016ZB(FM)-1-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鑫
项目联系电话:022-58357035-8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永泰路243号
联系方式:吕英龙 022-588708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鑫 1382052276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天津港、黄骅港四座灯桩重建工程
项目内容:拆除神华天津煤炭码头灯桩、天津港东突堤工作船码头南灯桩、黄骅港煤炭港区防沙堤北堤头灯桩和南堤头灯桩,并在原址重建上述4座灯桩。
计划工期:自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总工期75天(日历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如下证明文件: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近三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说明书);6) 近三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说明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说明书);8)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9)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 资质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人员要求:1)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其他项目部人员须满足本工程施工质量及进度由投标人自行配置,请提供有效的任职人员相应证件资料。 4. 业绩要求:近年(2013年至2015年)承接过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沿海灯桩工程)。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经办人须提供本单位介绍信原价加盖公章两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