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301”工程所需10KW配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公安厅“301”工程所需10KW配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D02-22433334-9-20160719-020818-1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安厅的委托,对所需的“301”工程所需10KW配电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LZ2016-GK038(Z)
2.招标内容:“301”工程所需10KW配电
3.采购项目总预算:618.58万元
4.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5)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三级及三级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5.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7日,每日00:00:00-23:59:5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获取。(http://www.gsggzyjy.cn/)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6年 8 月 12 日上午09: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 五 开标厅
7.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 12 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 五 开标厅
8.采购代理机构: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39号商务宾馆写字楼四楼
电话:0931-8824333、传真:0931-8860399
联系人:马丽娜、张成梅
9.采 购 人:甘肃省公安厅
联 系 人:康 鹏
电 话:0931-8535357
10.甘肃省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000121898000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2105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咨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