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16至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6380
二、招标内容:
第一包:庄浪县南湖、岳堡等六个乡镇47所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16-2017学年学生课间加餐食品,预算资金300.8万元;
纯牛奶:≥200ml/盒,约451200盒;
面包:≥20g/只,约1353600个;
鲜鸡蛋:≥60g/枚,约451200枚;
火腿肠:≥60g/支,约285760根;
玉米汁:≥250ml/盒,约270720盒;
第二包:庄浪县阳川、万泉等六个乡镇68所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16-2017学年学生课间加餐食品,预算资金366万元;
纯牛奶:≥200ml/盒,约549000盒;
面包:≥20g/只,约1647000个;
鲜鸡蛋:≥60g/枚,约549000枚;
火腿肠:≥60g/支,约347700根;
玉米汁:≥250ml/盒,约329400盒;
第三包:庄浪县良邑、盘安等六个乡镇54所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16-2017学年学生课间加餐食品,预算资金296.56万元;
纯牛奶:≥200ml/盒,约444840盒;
面包:≥20g/只,约1334520个;
鲜鸡蛋:≥60g/枚,约444840枚;
火腿肠:≥60g/支,约281732根;
玉米汁:≥250ml/盒,约266904盒。
三、采购预算及评分办法
项目总预算:963.36万元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一级代理商;
4.供应商必须承诺设置固定的符合技术要求的仓储场所和运输车辆等相关配套设备(提供承诺及权属证明材料);
5.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5 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在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时之前送至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在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庄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贺永红 联系电话:0933-6621512,1399331986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俊成 联系电话:0938-6865080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