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及交通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及交通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及交通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BJJZCG201602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及交通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型:货物类
四、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
五、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货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包组一 | 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采购项目 | 60 个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安排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人民币792.8054 |
包组二 | 交通材料采购项目 | 人民币43.9992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投标人须有专职安全人员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人员架构表(见公告附件一),人员岗位证书或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7、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单位对以上两个包组分别独立参加投标报名,投标人可以选择同时参加多个包组投标,投标人可以兼中两个包组。各包评标委员会按包组一、包组二的次序进行评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5、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人员架构表,人员岗位证书或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原件现场核对);
6、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8、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1日14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11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松园大道3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6899629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
联系人 :陈工、吴工 联系电话: 13729813799、15989161487
传真 :020-83517226 邮编 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1372981379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2.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 年7月 21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