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森林公安分局城区监控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泉阳森林公安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阳森林公安分局城区监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阳森林公安分局城区监控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773-1640GNJL009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琦、王嘉珮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泉阳森林公安分局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
联系方式:潘景涛181043927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琦、王嘉珮0431-8193705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0GNJL00960/3
泉阳森林公安分局城区监控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1607004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泉阳森林公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投资比例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泉阳森林公安分局城区监控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地点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投资额71.349446万元,自筹资金,投资比例自筹资金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泉阳森林公安分局
联系人:潘景涛
电话:18104392737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
邮编:1345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闫琦、王嘉珮
电 话:0431-8193705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3494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