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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自行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0: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自行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自行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JYZ201503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58800005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65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0591-87585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郑小姐15880000509、0591-8379507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投标邀请

我司受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对2015年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自行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FJYZ2015031-1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⑴ 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 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 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⑷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

4.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标准要求且已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4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含光盘、招标文件等项目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人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9. 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0. 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会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没有自行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fzzfcg.gov.cn

 

招标人: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65号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85103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15880000509、0591-83795077

传  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林先生、郑小姐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华林支行

帐  号:59190330681030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⑴ 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 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 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⑷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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