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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1: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检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JCT5-20160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峰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058600 传真:0571-850586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杭州市马塍路6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571-870542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海峰 0571-85058600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的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安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CT5-201606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预算

1

安检设备采购

2.0

详见招标文件

49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

2)对本项目具有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9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09:30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东楼二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6年8月9日09: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东楼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金额:柒仟伍佰元,支付形式:汇票、转帐支票、电汇

户 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账 号:201000065548152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4、质疑接收人:包小姐  联系电话:0571-85058255(兼传真)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监管部门监督电话">8705574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

联系人:赵海峰、杨先生(业主)

联系电话:0571-85058600、0571-87054235 传真:0571-85058600

邮箱:zjct105@163.com

质疑接收人:包闽江  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505825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2)对本项目具有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东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4、质疑接收人:包小姐  联系电话:0571-85058255(兼传真)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监管部门监督电话">8705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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