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供电双回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供电双回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1-22433334-9-20160719-020817-5)
甘肃中科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供电双回路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招标文件编号:ZKGK-2016-007
预算金额:330万元
二、 招标内容:
1、在原有中心配电室基础上加层,做为双回路及扩容柜体安装位置。2、双回路引入后,保证高压进线柜自动/手动切换功能。3、新增高压配电柜6台,每个开关容量1000KW。原有控电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部分调整。4、在中心配电室安装供电后台监控、电气综保系统。5、高压电缆建议采用市场占有率较高,知名度较高电缆6、中标单位负责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实际情况,将兰州供电公司的批复函进行变更,保留批复函中需要进行拆除的箱式变压器;负责将批复函中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主供容量调整为6860KVA。7、中标单位负责将设计图纸报兰州供电公司审核合格后施工。8、中标单位负责办理项目完成后兰州供电公司的验收、正式供电等相关手续工作。9、投标单位对甲方项目中相关需求能否满足须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形式进行承诺。10、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规格书)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IC卡、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含)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5、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含)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6、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三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 3 年(2013 年 7 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原件备查)
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级技术职称且具有 4 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原件备查)
8、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备查)
9、甘肃省外企业需具有按甘建建【2010】617 号文件规定办理的进甘备案手续。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自定)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投标,在线获得标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6日每天 00:00~24:00 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获得,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质要求的复印件或原件。投标人在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 2016年8月10日 14:30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6楼第8开标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8开标厅公开开标。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兰州理工大学
联 系 人:刘洪国
联 系 电 话:0931-297370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江
联 系 电 话:18393229965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