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KXZJ-NB2016-048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NB2016-048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期限及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需求 |
一 | 鄞州区咸祥镇环卫保洁服务 | 总期限为三年。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合计2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包含道路保洁、候车亭保洁、牛皮癣清除、垃圾收集及清运、公厕保洁、下水道清理及维修、绿化养护、河道保洁、农资包装废弃物的收集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道路保洁或环卫保洁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或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经营范围变更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供应商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或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6年07月26日17:0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汇款底单发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确认收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570办理报名事宜。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 年08月09日16:0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0574-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08月10日09:0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8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陆工 电话:0574-884034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斌武、吴芝妙;
联系电话: 0574-83033570 传真:0574-8303319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28866805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二、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
户 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010122000453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