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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灵川县2014年(路西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宝路村委路西村污水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9 19: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川县2014年(路西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宝路村委路西村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川县2014年(路西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宝路村委路西村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GXDHGLZB201607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雨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8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定江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73-79562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雨梅 0773-285833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灵川县2014年(路西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宝路村委路西村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GXDHGLZB20160713

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定江镇宝路村委路西村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采购预算金额:1491490.2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2.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2.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149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

2.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2.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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