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灵川县2014年(路西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宝路村委路西村污水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川县2014年(路西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宝路村委路西村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川县2014年(路西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宝路村委路西村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GXDHGLZB201607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雨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8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定江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73-79562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雨梅 0773-285833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灵川县2014年(路西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宝路村委路西村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GXDHGLZB20160713
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定江镇宝路村委路西村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采购预算金额:1491490.2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2.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2.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149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
2.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2.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