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流域管理处白沙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流域管理处白沙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HY-ZB-HZ-2016-112)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流域管理处的委托,对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流域管理处白沙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ZB-HZ-2016-112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流域管理处白沙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3487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或业务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供应商的资质及等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科研单位。
4.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未被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投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16 年7月25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资质证书(或证明);
3)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网上截图);
4)法人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要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营业执照上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备注: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止。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流域管理处白沙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流域管理处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2-7981901
传真:0752-79819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1室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43695
传真:0752-2843697 邮编:51600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