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商务厅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专项评估项目的招标公告FJLQ20162074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商务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商务厅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专项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商务厅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专项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FJLQ20162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1-872716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小姐 0591-630379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税收的电子缴税凭证等有效单据证明材料)和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人员名单列表及其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标书联系人:王小姐(0591-63037991)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