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食堂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食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食堂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25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冬、王嘉珮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方式:蒙伟0431-86172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冬、王嘉珮0431-8193705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255/2
长春中医药大学食堂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60712]-15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建设资金来事业收入,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食堂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区内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16年8月11日开工,2016年9月3日竣工,工期24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食堂通风系统工程及售饭窗口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采购预算330万元,建设资金来事业收入,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有效)叁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蒙伟
电话:0431-86172131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王嘉珮
电 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窗口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