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长春市双阳区长青公路西侧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监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长青公路西侧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长青公路西侧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监理工程
项目编号:DQZB2016-1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晓光
项目联系电话:13179016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
联系方式:聂晓光13179016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0431-8958363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6-103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长青公路西侧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监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长青公路西侧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监理工程。
招标内容:对该项目进行监理招标。
2.2 监理服务期:2016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09日。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长青公路西侧
2.4 投资额:18.6万元
2.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无在建工程。。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19日至2016 年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五证合一);
(2) 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08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
联 系 人:聂晓光
电 话:131790165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0431-89583630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6年07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无在建工程。。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