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交通运输局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杏山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杏山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杏山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DY-16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3-88548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安市宁安镇古塔东街
联系方式:付先生0453-8854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先生0451-5557610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段 | 所辖施工标段 | 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监理内容 |
JL1 | A1 | 41893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等施工监理 |
施工合同段工程内容:
序号 | 标段 | 工程内容 | 起讫桩号 | 建设地点 |
1 | A1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等 | K596+150-K649+450 | 宁安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无不良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2011年-201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50公里(含50公里)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2)2座以上(含2座),多孔跨径总长均在100米以上(含100米)或者单孔跨径在40米以上(含40米)桥梁的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总监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的不得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各一份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3时0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各一份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3时0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