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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陵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贫困村绿色照明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8 17: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人名称:兰陵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

地址:兰陵县城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39-5261860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和蒙河路交汇路南金猴北城名居东门5-105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3355497766 0539-7977979

邮箱:lyhathx@163.com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兰陵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贫困村绿色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SZFCG-2016-206

四、本项目主要内容及情况:

兰陵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贫困村绿色照明设备一宗。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

2、时间:2016719日至2016725日,每日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3)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人证明、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授权代理人报名,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须公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2015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审查、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注明兰陵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贫困村绿色照明设备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081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八、本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3355497766 0539-7977979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1、投标人须以公司基本户电汇(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45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6CG0206)及项目简称,开标前持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2、开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3、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53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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