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高新区雷泽湖创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菏泽高新区雷泽湖创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6]0718-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高新区雷泽湖创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菏发改审批[2016]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高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除申请上级政策性贷款外、其余由高新区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安置区一位于菏泽市高新区吕陵镇水库西二路以西、孙庄以北、嘉陵江路以南;安置区二位于菏泽市高新区万福街道办事处黄河路以南、水库西路以西、焦庄以北、杨庄西路以东 ;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80070㎡;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专业甲级资质;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3.3 在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要求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红色)证件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到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3 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4.4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
4.5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
4.6联合体协议书。
注:联合体成员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高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菏泽市中华西路
联 系 人: 祝先生
电 话:0530-620267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邮 编:274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杜先生
电 话:0530-6201111 18678550832 18005300580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