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香河县公立学校、医院、敬老院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香河县安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香河县公立学校、医院、敬老院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香河县公立学校、医院、敬老院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ZCZB-2016-4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俊燕
项目联系电话:153431619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香河县安监局
地址:香河县新开街东段
联系方式:王宝军0316-85843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俊燕1534316197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具有相应的能够满足实施本次投标服务的技术人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或以上资质及省级质检总局颁发的CMA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含企业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四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②省级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③省级质检总局颁发的CMA质量认证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外埠企业提供河北省区域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手续。⑦13名(含)以上在“河北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获证人员公示网页。(投标单位请持以上证件原件及按上述顺序准备的A4报名材料四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侧)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证件不齐全或无效者恕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3.58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