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中小学营养餐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新县中小学营养餐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中小学营养餐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3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地点: 新县教体局指定的17个乡镇中心校、初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中小学营养餐食堂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2.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 不少于壹年,投标人可提供超出要求的更优惠的售后服务项目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生产或代理所需设备的资格,且需具备与本次采购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3、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3.4、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7月18日—2016年07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其授权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单位公章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6-2960183
招标代理公司: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558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