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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药品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8 18: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药品及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的委托,就新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药品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药品及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29号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采购内容:药品及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19 日—2016年7月25(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及委托人近半年内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8915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0376-279087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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