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山东省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第2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受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山东省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第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山东省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第2标段
项目编号:SDJCJ-CG2016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雪
项目联系电话:0531-676197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世路1号
联系方式:王瑞雪0531-676197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乔守伟0531-86593694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和平路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1)为新建水位监测站、改建水位监测站、流量站购置和安装水位监测仪器设备;2)设备安装调试(含仪器设备送检、井口基础处理,仪器设备送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产品抽样检验测试实施办法》(地下水[2016]139号)执行);3)仪器保护设施、标志牌、水准点购置与安装。包括:一体化浮子式水位计 273 台,水温监测仪器 273 台,仪器保护设施 260 个、标志牌 273 个、水准点 273 个,以及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维护。
计划工期: 37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8 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8 月 31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国内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型式检测证书及相关手续。(3) 拟投标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且产品生产许可证标明的厂商名称或其生产设备的分公司(或所属单位,或子公司)的名称(须提供与投标人隶属关系的证明)及型号规格必须与检测合格的仪器一致。(4) 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给委托招标人不低于本次招标仪器设备总套数10%的整套同款产品(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要求相同)作为招标人使用的备品备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由于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测量实际水位埋深,量出合适的压力探头线长度,在验收时需要测量井深,因此投标人应免费给委托招标人提供2套便携式电子水位计(量程0~100m,技术要求见第三章“5.1水位水温仪器指标”)及2套便携式电子井深仪(量程0~200m,技术要求见第三章“5.1水位水温仪器指标”)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5) 投标人应提供承担设备通讯费至整体工程验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6) 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但不得少于整体工程验收后12个月,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7)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和犯罪记录。(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7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的企业信息,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