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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学生食堂等4项(北京林业大学新建学生食堂、公寓项目)无负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8 18: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学生食堂等4项(北京林业大学新建学生食堂、公寓项目)无负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等4项(北京林业大学新建学生食堂、公寓项目)无负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中建精诚招(比)字【2016】第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荣

项目联系电话:88395175-80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联系方式:孟老师 010-62337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海荣 88395175-80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等4项(北京林业大学新建学生食堂、公寓项目)无负压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中建精诚招(比)字【2016】第13号

三、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范围内的无负压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指定卸货地点:工程所在地现场)、配合安装、调试、办理全部审批手续、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内容。详细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五、采购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六、采购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名称: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室

联系人:张海荣

联系电话:010-88395175-8046

七、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其营业范围中含有生产或加工无负压设备等相关内容;若为经销商投标,具有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必须为“北京市城镇供水设备”推荐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选用的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名录单位;

3、经营状况及履约历史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13.6.30~2016.07.01)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携带资料:

      1)携带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上述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按要求随身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68.6 万元

时间:2016年7月19日09:00时至2016年7月25日16:00时止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8日09:30时(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2016年8月8日09:30时(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其营业范围中含有生产或加工无负压设备等相关内容;若为经销商投标,具有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必须为“北京市城镇供水设备”推荐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选用的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名录单位; 3、经营状况及履约历史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13.6.30~2016.07.01)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五层502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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